
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在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药物中的应用
- 申请号:CN201410166181.5
- 专利类型:发明专利
- 申请(专利权)人: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;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
- 公开(公开)号:CN103933058A
- 公开(公开)日:2014.07.23
- 法律状态:实质审查的生效
- 出售价格: 面议 立即咨询
专利详情
专利名称 | 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在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药物中的应用 | ||
申请号 | CN201410166181.5 | 专利类型 | 发明专利 |
公开(公告)号 | CN103933058A | 公开(授权)日 | 2014.07.23 |
申请(专利权)人 |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;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| 发明(设计)人 | 陈瑜;朱维良;张勇;崔金刚;陈照强;徐志建;李波;王培伟;刘丽;吴丹丹;张腾;陈凯先 |
主分类号 | A61K31/7048(2006.01)I | IPC主分类号 | A61K31/7048(2006.01)I;A61P27/02(2006.01)I |
专利有效期 | 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在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药物中的应用 至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在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药物中的应用 | 法律状态 | 实质审查的生效 |
说明书摘要 | 本发明涉及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在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药物中的应用。本发明采用视网膜光损伤的小鼠模型,模拟多种视网膜退行性病变发生过程中的共同病理环节-光感受器细胞死亡,对木犀草素-7-二葡萄糖醛酸苷抗光感受器细胞死亡、防治视网膜退行性病变发生的作用进行了研究,结果表明该化合物能维持视网膜外核层形态、防治视网膜外核层损伤、防治视网膜外核层厚度降低,有效抑制光感受器细胞死亡,显著改善视网膜退行性病变,因此可用于制备治疗视网膜退行性病变的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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